此生子笙

追求有趣的灵魂

自我救赎

首先声明本文仅代表个人意见。

对于前段时间所爆出来的两个话题,让我感到很有思考的点,一个是所谓的偶像失声,一个是所谓的创作自由。为什么会在两个话题前面加上所谓呢?首先我认为这两个观点在这一段时间被爆出来,存在很大的争议,此时间段有特别强的指向性和针对性,对于这两个问题的思考而言是很有偏向性的。但今天我所讨论的只是单纯的这两个问题而已,并不参与任何一个时间段。

首先我们来讲偶像师生这个话题。我所认为的偶像是可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观,以一个正面良好的社会形象展现在大家的面前,带动更多的粉丝和朋友们一起向正向发展,互相成就,努力向更好的更优秀的彼此迈进的人,然而现在网络上逐渐出现了很多的流量艺人。当然并不是说流量艺人不好,而是流量艺人通过一时的爆红突然会暴涨粉丝,这时候无论是谁都很难控制自己的粉丝水平。而良莠不齐的粉丝水平则会成为饭圈的重大隐患。偶像的确有引导粉丝的责任。但我认为偶像并没有一个一个去甄别粉丝和教育粉丝的义务。对于偶像失声这个话题,我只想说偶像可以发声,但是要在正确的时间点和时间段发生。对于一些特殊的时间点时间节点而言,这个时候也许最好的方式就是保持沉默。同时这个话题也让我们思考了偶像和粉丝的关系,就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样,粉丝可以称为偶像坚实的后盾,但同时偶像也可能会因为粉丝的一些不妥言行而背锅。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活的很容易。希望大家心里多存一些善良,以善意去看待这个世界。我在这里建议,无论粉丝也好还是偶像也好,粉丝和偶像之间不可能成为朋友,这是必然。粉丝与偶像一定要保持距离,这样才是最安稳的状态。

第二,我们来说创作自由的话题。首先我依旧来说一下我所认为的创作自由,我所认为的创作自由不是焚书坑儒,也不是专注一家,更不是文化大革命。我所认为的创作自由是在合理的合法的前提条件下,有正面良好的引导的创作,此类创作完全自由。希望大家可以合理的认知,合理合法是一个怎么样的状况。就是不违背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个社会核心理念下的创作。弘扬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或者是像一些感情抒发类的青春文章,这些都是完全可以的。这是我所理解的创作自由。对于网上有些人拿着创作自由的旗号过来宣传一些不是那么合理合法的文章,我个人觉得这种行为有辱创作自由这四个字。创作对于创作者而言是一努力和汗水凝结下来的结晶。而创作自由是对每一个创作人的尊重。不是让你拿创作自由这个幌子去攻击别人,却宣传一些不好的东西,希望大家对于自己所看的书所了解的文艺创作有正确的观赏观,可以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努力学习一些充满积极向上正能量的东西。引导自己的朋友和身边的人一起来看一些好的作品,值得思考的作品。这样才不枉创

创作者的心意和汗水。

最后能对于以上两个话题,我觉得都是很值得让人深思的问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判断和想法,我谨代表自己的想法。希望大家可以多思考,多了解,多学习。充实自己,才能对更多的问题有一些思考和结论。不要让外界舆论来左右自己的判断,做好自己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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